世界各国目前对电子烟行业的监管的不同模式

目前,由于电子烟行业的蓬勃发展,世界各国也开始对这个新兴事物加以正视和控制,按照各国对电子烟的属性定位及是否禁止销售和使用的差异,可将电子烟的监管方式分为以下五类:视为烟草制品进行监管、视为医药产品进行监管、视为普通消费品进行监管、禁止销售、禁止销售和使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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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电子烟行业比较成熟的欧美国家来看,主要将电子烟作为烟草品进行监管,并且其监管力度正在与日俱增,日本对于蒸汽型电子烟和HNB产品分开监管,非尼古丁蒸汽型电子烟不受监管,而对于蒸汽型电子烟的监管极为严格,禁止未经许可在液体中添加尼古丁,对于含有尼古丁的蒸汽型电子烟的进口、销售、制造、广告等需要申请并取得相应的许可,目前日本市场暂无获批的含尼古丁蒸汽电子烟。欧盟则将所有尼古丁类产品通过TPD法案统一监管,要求电子烟烟油中尼古丁含量不得超过20mg/ml,烟弹中烟油容量不得超过2ml,烟弹补充瓶不得超过10ml 的容量,并标注健康警告。

 

反观国内的政策形势则是从2019年开始,在网上禁止销售电子烟,并在2020年推出了电子烟新规,进一步预防未成年人过早接触电子烟,这对电子烟行业造成了极大的冲击,一大部分良莠不齐的电子烟开始退场,而当潮水褪去,留在场上的其中一位,变得十分醒目。

 

福雾,一款具有匠心精神的烟民口粮,他们不做替烟,只服务于烟民,严格恪守电子烟新规。不光如此,福雾旗下的每一款烟油都要通过中国食品行业标准:GB/T 21911、GB 4789、GB5009以及烟草行业标准: YC/T 145、YC/T 39、YC/T 359、Q/CTQTC9等一系列国家标准,在如此严峻的大环境下,福雾依然严格要求自己,就是为了能够做到出淤泥而不染,为目前的电子烟行业寻求出路,为屡屡踩雷的传统烟民提供保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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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雾作为一家依然屹立的电子烟品牌,不光在烟油上通过了国字号的检验,从原料,雾化器等等一系列的硬件软件,都纷纷通过了,欧盟,法国等电子烟行业高度成熟的国家标准,这种匠心精神,是一般电子烟所急需的,也是广受大众认可的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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