邓紫棋起诉蜂鸟公司 曾被迫续约个人收入被扣
邓紫棋上月初宣布与经纪公司蜂鸟音乐解约,据港媒,邓紫棋就合约问题向法院控告蜂鸟,指出截止2019年3月,与蜂鸟合约已到期,指出蜂鸟公司多次违约行为,包括威胁其续约、误导其自行负担演出成本和宣传费用,擅自注册“邓紫棋“及”G.E.M.“商标。邓紫棋要求法庭颁令合约失效、收回个人商标及所有作品版权并索偿。
 

据港媒,邓紫棋以原名邓诗颖提起诉讼,控告蜂鸟公司、蜂鸟音乐行政总裁张丹、创意总监Bernard Groinig及李蕊。
 
诉讼文件中表明,蜂鸟公司在2014年3月份《歌手》决赛前夕,施压并强逼邓紫棋签订三份新协议,分别为一份独家经理人协议、一份独家创作人协议及一份艺人协议。由于独家创作人协议、艺人协议是由于蜂鸟作出虚假陈述才签订,应属无效。独家经理人协议合约期限五年,截止2019年3月已经到期。
 

诉讼文件中还指出,邓紫棋在与蜂鸟合作期间,蜂鸟有多次违约行为 :
蜂鸟通过自己或其控制的机构,意图或确实从事违法活动,并试图胁迫邓紫棋参与活动,如为邓紫棋接下2019年3月后的工作,试图在2014年的协议失效后,继续迫使邓紫棋进行演出;


在邓紫棋事先不知情的情况下,转移她的收入至第三方,让第三方受益,导致了邓紫棋的巨大损失;
迫使邓紫棋本人承担港币 4,846,986.16 元,作为于2017年4月至2018年8 月举行的40 场《G.E.M. Queen Of Hearts 世界巡回演唱会》50%的前期总投资成本。在没有法律依据、邓紫棋未先授权的情况下,从其收入中扣除相关金额。截止提交此诉讼文件,蜂鸟仍未支付此40场演唱会的艺人演出费;
误导邓紫棋承担个人宣传费用,损害其利益;
未经邓紫棋同意,以蜂鸟的名义于中国香港和中国内地申请注册包含邓紫棋姓名“G.E.M.”及 “邓紫棋”的商标;并更改其YouTube个人频道的登录密码,禁止邓紫棋登录。 

 

故此,邓紫棋方在诉讼文件中要求法庭颁令与蜂鸟合约失效、不得干涉自己的行程; 收回个人商标、所有作品版权、个人社交账号控制权;及向蜂鸟索偿。
 

对此记者向邓紫棋方求证,邓紫棋通过工作人员回应:“由于已经入稟法院,很多细节不便透露。亦不想事情演变成骂战,所以不便多作回应了。”


责任编辑:米頔妧